广州对科技创新公司有哪些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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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直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为科技创新公司提供了丰富且有力的扶持政策,涵盖了企业孵化、研发投入、人才保障、融资支持、市场拓展等多个关键环节,助力科技创新公司茁壮成长。

企业孵化与培育政策

广州着力优化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充分发挥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等平台载体的作用。完善孵化育成评价体系,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权重,加强孵化载体专业孵化能力建设,提升科技企业招商和培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重大创新平台科研成果  “沿途下蛋、就地转化” 机制,依托 “2+2+N” 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推动落地一批 “硬科技”  种子企业。支持重点研发项目落地产业化,开展项目推进、成果对接、产出跟踪等工作,推动项目落地实施。例如,广州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通过科技成果作价、资金投入等方式参股孵化企业以及为科技企业提供技术供给服务,吸引更多优质成果落地广州。

研发投入支持政策

为鼓励科技创新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广州落实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减免、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等政策。支持企业通过参与市校(院)企联合资助计划开展基础研究,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  70  万元的奖励。对于打造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创新型国有企业,经认定的企业研发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按一定比例视同利润加回。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人才保障政策

在人才引进方面,广州进一步简化企业人才引进流程,保障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的入户需求。开展外籍 “高精尖缺”  人才认定试点工作,扩充外国高端人才(A 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  类)的认定范围。出台广州市人才绿卡实施办法,吸引全球人才来穗发展。实施面向港澳人才的特殊支持措施,在人才引进、股权激励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支持南沙实施更大力度国际高端人才引进政策,对国际高端人才给予入境停居留便利。搭建国际人才数据库,允许符合条件的取得内地永久居留资格的国际人才创办科技企业、担任科研机构法人代表。同时,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建立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培养模式,打造适应企业发展的人才储备体系,使人才结构更好适应产业结构的优化方向。

融资支持政策

广州从多个维度为科技创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在支持初创型科技企业发展方面,扩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规模,持续深化 “以赛代评”“以投代评”  联动创新机制,进一步挖掘优质科技企业,对获奖企业给予 10 万 - 200  万元不等补助。发挥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及直投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对接科技企业融资需求,以投促引为处于孵化期、成长期的科技企业引入社会资本资源。市、区政府引导基金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鼓励引导基金与链主企业、社会投资机构等共同成立细分领域投资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精准挖掘和投资生态链中的潜力企业。充分发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撬动作用,对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进行一定补偿,探索对成立两年内的科技企业加大风险损失补偿比例,对高新技术企业提高放贷额度。鼓励银行为高新技术企业量身定制服务方案,打造专属科技信贷产品。加大科技创新贷款支持力度,发挥对银行机构服务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激励导向作用,鼓励在穗银行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服务科技企业。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加大对初创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倍增行动,充分利用独角兽、专精特新等各类榜单,构建专门的企业评选指标体系,每年定期发布拟上市高企百强榜单,建立后备上市企业库,联合相关机构对拟上市高企进行分层分类重点培育辅导,助力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并对进入上市辅导期的科创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市场拓展支持政策

广州在创新产品推广和市场应用方面为科技创新公司提供支持。优化创新产品名录推广机制,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为重点,编制创新产品目录。完善首购、订购、推广应用等政策措施,对列入省首台套和技术创新目录的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满足政府采购需求时,采购人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在产业化应用中不断迭代升级。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奖补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首版次软件研发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  30% 的奖励,最高 300 万元;符合市目录要求的产品,对同一家企业的同一个装备产品按不超过单台(套)销售价格的 30% 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广泛征集新技术应用场景,发布有利于新技术应用、新模式创新、新业态集聚的应用场景开放清单,推动企业围绕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开放应用场景,参与应用场景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工程。推动市区政府部门为企业提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应用场景,支持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验证、迭代和示范推广,通过政府端需求引导市场端需求,特别是在城市治理、交通管理、医疗健康等领域应用场景创新,通过场景应用对接,加快产品产业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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